台湾经济部能源局开会2017年再生能源趸购费率审议不会第2次会,可行性要求下修太阳能、地热两项再生能源的趸购费率,但提升沼气(生质能)与离岸风电的收购价。但为希望民众使用优质太阳能产品,并均衡区域发展,凡使用高效、获得金能奖太阳能组件的系统,或者设置于北部的系统,将可分别拥有5%与15%的收购价加成反应。 2017年,太阳能的趸购费率考量成本变化,调降4~7%,每度电约为新台币4.34~6.22元。
经济部认为,2017年的再生能源趸购费率之公式与2016年完全相同,但项目追加水面型太阳能发电系统;考量设置成本较一般地面型低,因此趸购价格原作在每度电新台币4.7元。 针对太阳能发电,能源局规划了多项奖励措施。在趸购费率加成反应机制方面,凡用于切换效率在20%以上之高效组件、或金能奖得奖组件者,趸购费率可依公告下限加成反应5%;设置于北北基、桃竹苗、宜花等北部地区的太阳能系统,趸购费率永下限加成反应15%,约每度电4.99~7.2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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